AFE-0120 消泡剂

基础信息

  • 产品名称:AFE-0120 消泡剂
  • CasNo.:9016-00-6
  • 分子式:(C2H6OSi)n
  • 分子量:

物化性质

  • 技术指标:100%
  • 沸点:
  • 包装:液体
  • 生产能力:
发布采购

产品详情

CasNo: 9016-00-6

分子式: (C2H6OSi)n

外观: 液体

交货时间: 15天

包装: 200千克/桶

技术指标: 100%

一、基本信息

  1. 品牌型号:AFE-0120(LDC120A)
  2. 产品类型:有机硅乳液型消泡剂,专为工业领域高泡场景设计,兼具高效消泡性能与体系适应性,可稳定应用于聚合反应、废水处理等复杂工艺。
  3. 包装规格:200 公斤 / 桶,采用高强度密封包装,适配大规模工业化生产的采购与仓储需求,减少频繁补货次数,降低物流与管理成本,同时密封设计可防止乳液泄漏或受潮变质。
  4. 核心成分:有机硅乳液,以聚二甲基硅氧烷为活性主体,搭配专用乳化剂与稳定剂,形成均匀稳定的乳液体系。有机硅分子的低表面张力特性可快速破坏泡沫结构,乳化剂则提升产品在水基、油基等不同体系中的分散性,确保消泡效果均匀持久。

二、产品特性

  1. 高效消泡与抑泡双能
    • 消泡速度快:有机硅乳液可迅速渗透至泡沫膜表面,破坏膜的弹性与稳定性,1-3 分钟内即可消除大量顽固泡沫,适用于 ABS 制造、橡胶聚合等高速反应场景中 “瞬时大量起泡” 的紧急处理。
    • 抑泡周期长:在体系中形成的保护膜可持续抑制新泡沫生成,减少工艺过程中消泡剂的补加频率,例如在 MBR(膜生物反应器)水处理工艺中,单次添加可维持 8-12 小时稳定抑泡效果。
  2. 强工艺适应性
    • 耐温耐化学性优异:可在 - 10℃~80℃温度范围、pH 3~11 的酸碱环境中保持乳液稳定,不发生分层或破乳,适配 ABS 聚合的中高温反应(60-70℃)与废水处理的复杂酸碱条件。
    • 低干扰性:与 ABS 塑料、SBR 橡胶的聚合体系及 MBR 膜组件相容性良好,不会与单体(如苯乙烯、丁二烯)发生化学反应,也不会附着在膜表面影响水处理通量,不降低终端产品(如 ABS 塑料)的力学性能与外观质量。
  3. 易操作与分散
    乳液形态使其无需复杂预处理,可直接在搅拌状态下加入起泡体系,或用工艺水稀释 5-10 倍后添加,能快速与体系均匀混合,避免局部浓度过高导致的 “鱼眼”“斑点” 等缺陷。

三、应用领域

  1. 塑料工业(ABS 制造)
    在 ABS 树脂的乳液聚合过程中,消除因单体搅拌、引发剂反应产生的大量泡沫,防止泡沫导致的聚合体系体积膨胀、传热不均,避免影响树脂的分子量分布与颗粒均匀性,提升 ABS 塑料的冲击强度与加工流动性。
  2. 橡胶行业(SBR 生产)
    用于丁苯橡胶(SBR)的乳液聚合及单体脱除工艺,控制聚合反应釜内的泡沫,减少因泡沫溢出造成的原料浪费;在单体脱除阶段,消除真空脱挥过程中产生的泡沫,确保单体回收率,降低环保处理压力。
  3. 水处理领域(MBR 工艺)
    针对 MBR 膜生物反应器运行中,因活性污泥微生物代谢、曝气过程产生的泡沫,有效破除泡沫并抑制其再生,防止泡沫附着在膜表面造成膜污染、通量下降,延长膜组件使用寿命,降低反冲洗频率与运维成本。
  4. 通用工业废水处理
    适用于化工、印染、食品加工等行业的废水处理系统,消除因药剂添加(如絮凝剂、氧化剂)、曝气搅拌产生的泡沫,避免泡沫携带污染物溢出处理池,提升废水处理效率与达标率。

四、使用方法

  1. 添加时机:建议在工艺启动初期或泡沫产生前预防性添加,若泡沫已大量生成,可分 2-3 次少量补加,避免一次性大量添加导致体系局部不稳定。
  2. 添加量:根据泡沫严重程度与体系总量调整,常规推荐添加量为 0.05%~0.3%(以体系总质量计):
    • ABS/SBR 聚合体系:推荐 0.1%~0.2%,在聚合反应开始后 30 分钟内匀速滴加;
    • MBR 水处理:推荐 0.05%~0.1%,通过计量泵连续注入曝气池进水端;
    • 工业废水处理:推荐 0.1%~0.3%,在废水进入反应池前批量添加。
  3. 注意事项
    • 避免与强氧化剂(如次氯酸钠)直接混合,需间隔 30 分钟以上分别添加;
    • 稀释时应使用洁净的工艺水或去离子水,避免杂质污染影响消泡效果。

五、储存条件

  1. 环境要求:储存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的仓库,避免阳光直射与高温(最高储存温度不超过 35℃)、低温冻结(最低储存温度不低于 - 5℃),防止乳液分层或破乳。
  2. 保质期:未开封状态下,按上述条件储存,保质期为 18 个月(具体以产品包装标注的生产日期为准)。
  3. 开封后处理:开封后需立即密封,每次取用后及时盖紧桶盖,避免水分蒸发或外界杂质混入,开封后建议 3 个月内使用完毕。